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1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方式为书面传真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传真到010-65201900,咨询电话010-65201926。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国家旅游局XXX职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等,经本人手写签名,标注时间。
3.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10月21日24时前传真至010-65201900。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0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干部处收,电话010-65201926,邮编100740。
1.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2.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候考室地点
国家旅游局503会议室(10月28日7点40分在国家旅游局北门传达室集中等候,工作人员统一领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指定地点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
(三)考察
我局将组成专门考察组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人选。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报 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方式:010-65201926、65201910(电话)
010-6520190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XXX人事司:
本人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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