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9 09:09:50 北京社工考试 http://www.coolnetlink.com/shehui/ 文章来源:公招网
【导读】华图北京社工考试网同步公招网发布:2018北京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bet365365娱乐城微信公众号(bjhuatu),北京社工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立足学院路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院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学院路街道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50名。
二、岗位说明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长期居住在本街道辖区或临近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1998年2月6日之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78年2月6日之后出生)以下;
7、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的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6日之后出生)
四、招考办法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8日在公招网和社区公告栏发布公告。2018年2月8日9:00至2018年3月5日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68771303。
政策咨询电话:62320675、62320678。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3月7日在公招网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9日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3月20日在公招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8年3月26日至27日9:00—16:00到学院路街道办事处(海淀区成府路15号A楼,暂定A312、A314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学院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是中共党员的请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政审及体检
学院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院路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按照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发放。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学院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doc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考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编辑:刘建强)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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